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科遭硬性门槛,应该立在明处 。拒绝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:五轮面试全过,
2026年春招时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并且尚未入职,据求职者介绍,
巩晶晶分析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”
巩晶晶提醒,据报道,大厂此番操作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
令人遗憾的是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,
那么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在此之前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最高学历也达标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 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
甚至跨城市等 ,应当在招聘伊始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“整个应聘过程 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
小缪称 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辞掉原有工作、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
